今天我们要聊一个让很多老板和财务头疼的话题,叫做“三流不一致”。
别被这个专业术语吓到了。简单来说,做生意就像你去超市买东西:你给了钱(资金流),超市给了你小票(发票流),你把东西拿回家(物流)。正常情况下,这三样东西的信息应该是一模一样的。
但是,在很多公司的实际操作中,经常出现“钱打给了老板个人”、“别人帮忙付的款”或者“货到了发票还没开”的情况,这就叫“三流不一致”。这时候税务局查账,可能会怀疑你在做假生意。
特别是对于很多中小企业来说,平时都是找东莞代理记账公司来帮忙打理财务的。这里我要解释一下,所谓的东莞代理记账,就好比是给公司请了一位“共享财务管家”。你不需要专门养一个会计团队,而是把记账、报税这些繁琐的工作外包给专业的机构去做。经验丰富的东莞代理记账会计通常一眼就能看出这些问题,但如果问题已经发生了,我们该怎么修补呢?
记住一个核心道理:只要你的生意是真的,不是编出来的,我们就能通过“补充证据”来把这个故事讲圆。

第一种情况:钱打给了对方老板的个人卡里
这是最常见的。你买了[**]公司的货,发票也是[**]公司开的,但对方说“为了方便”,让你把钱打给老板张三的个人银行卡。
怎么补救?
这就像是你把学费交给了班长,而不是直接交给老师。为了证明这钱是给学校的,你需要一份“老师的证明信”。
你需要找[**]公司盖章签一份《委托收款协议》。内容大概就是:“我是[**]公司,我特意让张三帮我收钱,钱给他就是给我了。”
同时,保留你给张三的转账记录,并找[**]公司要一张盖公章的收据,上面写清楚“钱已由张三代收”。
第二种情况:别人帮忙付钱(三角债)
你欠[**]公司钱,B公司欠你钱。你懒得转来转去,直接让B公司把钱打给[**]公司。
怎么补救?
这就像三个人的游戏。你需要一份“三方协议”,把这层关系说透。
协议里要写明白:“因为B欠我钱,我让B直接替我还给[**],这样我们两边的账都清了。”
记得找B公司要一下他们给[**]打款的银行回单复印件,夹在你的账本里,这就是证据。
第三种情况:爸爸付钱,儿子用货(总分公司)
货是分公司买来用的,发票也开给分公司,但钱是总公司统一支付的。
怎么补救?
这就像爸爸给儿子买书包。你需要拿出家里的“家规”。
提供公司的《资金管理制度》,证明你们家就是规定“儿子不能自己掏钱,必须爸爸统一付”。
总公司打款的时候,备注里最好写上“代某某分公司付货款”。
第四种情况:时间对不上(先给钱后给票,或反过来)
发票早就开了,过了一年才给钱;或者钱早就给了,发票迟迟不到。
怎么补救?
这就像你去饭馆吃饭赊账,或者办健身卡预付费。关键在于“合同”里怎么约定的。
把合同翻出来,看看里面是不是写了“分期付款”或者“预付货款”。如果合同里白纸黑字写好了结算方式,那时间对不上就是合情合理的。
另外,记得定期和对方对账,保留盖章的《对账单》,证明这笔债是真实存在的,不是赖账也不是造假。
终极大招:死磕“物流”证据
如果上面说的钱的流向实在太乱,解释不清楚了,那你必须守住最后一道防线:证明货是真的。
只要货真的进了你的仓库,税务局通常就会相信生意是真的。
你需要把这些纸片找出来钉在一起:
送货单:上面要有对方盖章和你家员工签字。
入库单:你家仓库管理员确认收货的记录。
运费单:快递单号、货车司机的车牌记录等。
出库单:证明这批货进来后,被你卖掉了或者生产用掉了。
最后,我要画一条红线(非常重要):
以上所有的补救方法,前提必须是:你真的做了这笔生意!
如果你是为了少交税去买发票,实际上根本没有货,千万不要去伪造上面说的那些合同和单据。一旦被查出来伪造证据,性质就从“不懂规矩”变成了“犯罪”,是要坐牢的。
如果是假业务,唯一的补救办法就是赶紧去税务局自首,补缴税款,争取宽大处理,千万别试图用谎言去掩盖谎言。
总结一下:补救就是“还原真相”。用协议把钱的去向说清楚,用单据把货的去向证明白,这就够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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